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45度暖心让行滨海上演 让出一条生命通道

2020年01月13日 22:51

近段时间,一种被称为“45度让路法”的视频蹿红网络,大家纷纷转发点赞。“45度让路法”是两条车道上的车,同时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让45度,给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出一条生命通道,使其顺利快速通过的行车避让的方法。7日晚高峰时段,在滨海新区的街头也上演了这样的暖心场面,司机们这样的举动获得现场众多路人的拍照、点赞。

现场:仅用了不到十分钟到达救火现场

7日晚17:46,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新村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位于安邦艺景小区发生一起火情,需要消防队员紧急到场进行灭火。消防队员立即出警,驱车前往现场。“当时正好是下班晚高峰时段,我们从中心路地道由南向北开过去,行驶到中心北路与津塘公路那个交口时遇到的堵车,其实当时距离火情点位已经很近了。”中队指导员周明辉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况。

火情紧急,消防车司机不得不拉响了警笛进行示意,可接下来的一幕,让车上的消防队员们意外又惊喜。“因为我们行驶的是右拐车道,挡住去路的都集中在左边的车道,大约有四五辆车在听到警笛响之后,把车头朝向左前方45度角倾斜行驶,那条路就被瞬间打通了,我们的消防车正好可以通过。”周明辉说。

因为司机们的让行,消防车辆没有耽误救火的最佳时间,全程三公里的距离仅用了不到10分钟就到达了救火现场。由于消防队员的及时到场,火情得到了及时的控制,没有群众生命和财产受损。

说起当时司机们教科书式的让行举动,作为中队指导员的周明辉表示非常感动。他告诉记者,平时他们出警遇到这种情况时,很多司机也都会让行。而最近网络上流传的“45度让路法”视频,没想到市民能够学以致用,同时也非常感谢市民对他们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让行司机:觉得新区市民真的很棒

记者也找到了当日参与让行的司机张小姐,当时她开车经过中心北路和津塘公路交口等待红灯。“我听到消防车警笛,从后视镜看到消防车行驶速度很慢,显然是被旁边的车辆堵住了,这时许多司机把车头朝向左前方45度角倾斜行驶。”张小姐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况。她在第二车道,为了给旁边的车道让出足够的空间,手中的方向盘向左打轮45度,车辆向左前方移动了一米左右。张小姐观察了一下,旁边的车道上大约有四五辆车都这样动了一下,消防车辆紧随其后,快速且顺利地通过路口,向北驶去。

“我当时真的挺感动的,觉得咱们新区市民都太棒了。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能够自觉让行。”张小姐说。

事后,张小姐把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发到了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受到了许多网友的点赞和关注,同时也都表示,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效仿避让。

疑惑:因为让行而导致闯红灯、压线等情况会不会被处罚?

关于让行问题,交警介绍说,司机在路上行驶时,如果遇到后方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发出警报时,作为市民有义务让行。具体如何让行,还要看当时路面情况。

如果路上车辆较少,前方车辆可直接靠边行驶或者停靠,给特种车辆让路先行。如果路面车辆较多,当司机听到后方特种车辆警报声响起时,可主动靠边让行。这种“45度让路法”,就是用于路上车辆较多,较为拥堵的情况下进行避让,但车辆也要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但如果有条件让行而没有让行的车辆将会受到处罚,按照法律规定,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交警表示,其实电子警察最终都会有人工审核过程,让行是履行法定义务,不会被记录交通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113/45144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