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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减半

2019年12月28日 20:40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自明年起降低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此外,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市发改委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88908890进行举报投诉。(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228/45124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