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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毒害有多严重 最高检披露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23日 18:43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天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笑气”,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案例,危险化学品“笑气”极其危害,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笑气”的危害有多大
“笑气”的学名叫一氧化二氮,又称“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还常见于蛋糕店的奶油气弹里,是一种医用麻醉剂,有轻微麻醉作用。“笑气”并不会让人发笑,而是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才被称为“笑气”。吸食者用奶油枪抽出液态一氧化二氮,注入气球然后吸食,俗称吸笑气,圈内人叫“吹气球”。
近年来,其风靡于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并被一些吸毒人员当做了毒品的替代品。长期和大量吸食会致人瘫痪、窒息甚至是死亡。2017年以来,杭州、宁波等地的医院就接诊过因吸食“笑气”精神失常的病例和因长期吸食“笑气”成瘾,导致双腿“瘫痪”,坐着轮椅到医院治疗的病例。
首例“笑气”入刑案
“笑气”正式进入司法机关审理,是在2017年,这一年11月27日,在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下,云和警方破获的一起“笑气”案件被移送起诉。这是全国第一例打击“笑气”犯罪的刑事案件。
据介绍,2017年5月至10月,殷某某通过微信,从网络上家购买“笑气”共计1.3万余盒(10支/盒),每盒平均购入价约为20元。购入“笑气”后,殷某某改装后,加价在朋友圈里推销,并利用网络、微信,将“笑气”快递寄往买家。
10月28日,云和县警方在殷某某租住房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笑气”828盒、散装“笑气”7支等涉案物品。截至案发,殷某某通过微信和网络店铺已售出“笑气”1.2万余盒,获利3万余元。
警方将非法经营一万多瓶笑气的9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并对其中3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18年4月4日,该案在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殷某某因非法经营“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天津“笑气”案件
2017年至2018年5月,天津武某从网上违法进购“笑气”,在微信朋友圈售卖,以快递方式寄送给买方,销售金额6万余元。已查明的购买者中,在校大学生8人,高中生2人,其中一名购买者因长期吸食“笑气”,出现腿回沟关节受损、中毒性脑病、泌尿系统感染等不良反应。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武某提起公诉。河东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7千元。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远离“笑气”危害。
管理的盲区
据2016年全球毒品调查数据显示:“笑气”(一氧化二氢)这种“新型毒品”的使用人数在所有毒品中排名第七。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我国也只是将其作为普通的化学品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由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对于买卖“笑气”的行为,由于无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条例责令商家下架;司法机关在审理类似案件中,也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提起诉讼。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笑气”,如何管理规范?现有的法规、规章过于笼统,难以进行有效约束,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的滥用,应当一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223/45119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