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供热办工程师:私自改暖气 后果自己担

2019年12月11日 19:32

天津正式供热已经一个多月了,目前供热已经进入平稳期。最近有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就供热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向本报咨询,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北辰区供热办工程师魏昕,请专业人士针对读者的提问作出解答。

四种行为

温度不达标自行担责

有一些用热户对市内供热设施进行私改,导致家中供热温度不达标时,后果由用热户自己承担。据了解,当用热户有四种行为时,室内温度不达标自行负责。第一种是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第二种是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第三种是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第四种是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种情况

免交热能损耗补偿费

一般来说,办理停暖的用户在此期间需要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本市目前有三种情况可以免交:首先是本市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凭《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民特困救助卡》或《天津市低收入家庭价格补助领取证》和所属区、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免交停热期间热能损耗补偿费。其次是本市城镇户口的无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凭《天津市定期补助人员证》《天津市定期抚恤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和所属区、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免交停热期间热能损耗补偿费。此外,用热户永久停热的可以免交热能损耗补偿费。

新建商品房

供热问题找谁有讲究

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

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整楼、整门未售出或未交付使用的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可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

如果您实在搞不清楚家里供热问题归谁管,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区供热部门,问问供热是否移交。如果进行了移交,后续问题就找辖区供热单位;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移交,有问题还得找开发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211/45103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