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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由“审批改为备案” 天津首份备案证明出炉

2019年12月07日 21:30

近日,我市一家食品公司通过备案管理系统自助领取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也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审批改为备案”改革实施后,天津地区办理的首份备案证明。

据了解,该企业位于蓟州区,主要产品为固体酱油,获得备案证明后,企业的15吨出口产品即将启程,计划运往俄罗斯、孟加拉国等国家。“原本还担心新证书可能要等一段时间,结果提交申请的当天就拿到了备案证明,比原来审批的时间大大缩短了。”企业负责人表示。

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本月起,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企业开展生产出口食品经营活动,只需提交完整的备案申请表,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符合备案条件,无需再接受现场评审检查,如申请备案信息无误可当场办结,获得长期有效的备案证明。此外,海关部门还对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自贸区范围内口岸区域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以及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多个事项实施了便利化改革。(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207/4509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