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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公审一涉恶团伙案 将择期宣判

2019年11月21日 21:26

扫黑除恶进行时

日前,蓟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卢某一等5人涉嫌犯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10月以来,卢某一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纠集卢某二、曹某某、英某、王某某4人,采取要求借款人签订空白双倍借条或签订虚假房屋租赁、买卖合同的方式向借款人出借钱款。卢某一在借款人已经还清借款后拒不归还借款手续,指使曹某某、卢某二将借款人诉至法院,涉嫌虚假诉讼四起;在借款人无法还清欠款的情况下,指使王某某等人以播放小喇叭、摆花圈等软暴力或非法侵入被害人住宅等手段实施有组织的非法讨债,涉嫌寻衅滋事两起、非法侵入住宅一起;在案发后,指使曹某某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一起。该5人逐步形成了以卢某一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将对案件评议后择期宣判。(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21/4507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