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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温度 “暖冬”惠民生
2019年11月21日 12:3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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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了小宝宝,我这当爹的,就担心他们母子着凉,开着空调、电暖器取暖,又怕屋里干燥,孩子容易上火。而提前供热,把我这难题解决了。”今年31岁的李林,家住河西区全运村,今冬提前供热,对刚刚当上父亲的他“意义非凡”。
“每年冬天,最难受的就是‘通暖气’之前的那几天,最怕的就是暖气突然间出故障。今年,一进11月,暖气就热乎了,报修电话直接贴到了我家门口,我家前两天,暖气管道‘窝气’,打过电话不到一小时,维修工就上门了。”南开区嘉陵道街居民任大爷,也感到了提前供热带来的热度。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近年来,天津上下树立为民情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福祉,连续四年提前供热,就是对此最典型的诠释之一,让群众真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天津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可以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2016-2017采暖季,津城提前10天,自2016年11月5日开始供热,并三次延长供热时间,停热时间最终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24时,超过法定供热期25天;2017-2018采暖季,津城提前15天,自2017年11月1日开始供热,并将结束供热时间延长至2018年3月26日24时,超过法定供热期25天;2018-2019采暖季,津城提前15天,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供热,并将结束供热时间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24时,超过法定供热期30天,成为“史上最长供暖季”;2019-2020采暖季,津城提前15天,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供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相关工作机制,市城管委自10月起,会同相关单位,分两次组织会商。”市城管委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热燃处副处长丁鑫表示,今年供暖季,津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6%,全市集中供热面积为4.95亿平方米,“暖气够不够热?保证温暖到家”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确保做好运行、服务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类供热问题。
冬季,津城充满浓浓的暖意。(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21/4507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