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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设4000万元产业帮扶专项资金:津企落户受援地区,给补贴
2019年11月19日 13:00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近日制订出台新规,对落户本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的天津企业开展财政资金扶持,鼓励天津企业赴受援地区进行投资。
本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总规模以4000万元为上限,年度资金规模根据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资金规模调整要求确定。据介绍,产业扶持资金将主要用于资助本市企业赴受援地区注册企业、投资落户、持续经营,对赴受援地区深度贫困县(区、市)投资落户的企业实施重点扶持。资助方式分项目投资补贴和生产性补贴两种,项目投资补贴用于补贴企业厂房建设或租赁、基础设施配套、设备购置或租赁等;生产性补贴用于补贴企业用电、用工工资和运输物流费用。其中,申请项目投资补贴,原则上单个项目可享受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近三年累计新增投资额的30%;申请生产性补贴,原则上单个项目可享受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近三年累计新增投资额的50%。(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19/45069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