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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行记账式货车ETC设备

2019年11月19日 12:44

 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根据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部署要求,本市日前面向社会发行记账式货车ETC设备。

据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针对货车用户发行的ETC卡为未安装车载电子标签的单卡模式,此类ETC卡仅可用于非现金缴费,无法实现不停车缴费通行。此次发行的记账式货车ETC设备为“车载电子标签+ETC卡”套装,采取“先通行后付费”模式,让货车实现不停车通行高速公路。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免费安装该设备后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并享受通行费优惠;原单卡模式ETC不再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19/45068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