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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范共享单车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不文明骑行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2019年11月06日 23:52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促进天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起草了《天津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今后天津将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
要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纳入到社会信息体系中。企业应针对承租人建立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个人用车信用积分评价体系等,对于损坏车辆及设施、使用后未能规范停放、故意丢弃毁坏或者非法占有、不遵守交通秩序、违法骑行用户,实施扣除信用积分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惩戒措施,直至纳入各共享单车企业黑名单中共同实施限骑或禁骑处罚。同时将承租人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06/45039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