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减轻煤改电采暖居民费用负担 用电谷段电价时长延长

2019年11月06日 23:50

为进一步减轻煤改电采暖居民家庭费用负担,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天津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将本市煤改电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电谷段电价时长延长3小时。

按照通知,自11月1日起,本市煤改电居民冬季采暖用电谷时段由每日21:00至次日6:00调整为每日20:00至次日8:00,谷段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集中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集中取暖用电,与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电执行同样政策,峰谷时段同步调整。

市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要抓紧做好电表计量调整工作,做好电费结算,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温暖过冬。(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106/4503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