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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服务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房产消费权益将更有保障

2019年11月02日 21:44

记者29日从京津冀消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共同召开的首届京津冀消费维权高端论坛获悉,《房地产经纪服务要求》团体标准29日发布。该团体标准是全国消协组织第一个服务类团体标准。标准从术语和定义、企业要求、人员要求和作业要求等四个方面作出规范,将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居住服务体验发挥更好的作用,对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据市消协人士介绍,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销售额近15万亿元。居住作为 “衣食住行”四项基本生活需求之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居住所涉及的房地产交易服务具有每笔交易金额大、服务周期长的特点,因此消费者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品质和专业性有着较高期许。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过充分调研,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所、天津至简消费研究院以及21世纪不动产、优铭家、百年行、富房、正大等房地产经纪品牌共同编制了《房地产经纪服务要求》团体标准。

标准的制定严格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指导要求,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专业指导下,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经过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等各个环节制定完成。(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9/1102/45024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