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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也能办停复热了

2019年10月01日 12:32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今天是9月27日,距停复热最后期限还有4天,记者了解到,天津能源集团用热户也可通过“天津能源供热”公众号办理停复热了。

审核后,确认符合条件的,用户应在3日内缴纳热损费(复热则需缴纳采暖费,途径:“我的账单”—“在线缴费”),然后工作人员与用户确定时间并进行现场关停/恢复;审核后,需现场确认关停/恢复条件的,与用户确定时间后现场勘察。此外,在保修期内的新建房屋(一般为两个采暖期)不得办理暂停供热。(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1001/44991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