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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2019年08月05日 22:53

快件箱变成“甩手箱”?今年10月1日起,这种局面或将成为历史。

前不久,国家邮政局官网正式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办法》将从10月起施行。

智能快件箱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私密性强,逐步发展成为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快件箱的存在也有不少让人“头疼”的地方,如涉及的寄递流程较为复杂、操作环节较多、相关企业责任划分不清晰、收投服务不规范等。

“终于能给快件箱的使用立立规矩了,之前网购了桃子,快递员根本没打招呼,直接就给送到了快件箱。等后来拿回家一看,有的桃子已经不太新鲜了,扔了好几个。其实派送当天明明有人在家,如果能送上门,恐怕不会坏这么多。”听到新规出台,市民杨婕说。

快递员小刘坦言,自己没有给客户打电话的习惯。“去年我每天都得送100个件,今年更是涨到了150件左右,挨个打电话,哪儿有时间?我几乎都是送到菜鸟驿站,偶尔也有放快件箱的。不管放哪儿,客户都会收到信息。” 尽管杨婕还对上次的经历愤愤不平,但正如快递员小刘所言,眼下,不少市民已经“习惯”了快件被投放在菜鸟驿站和快件箱的“现实”。家住新梅江的市民李女士更是发现了自己小区的“规律”:“我们小区只有京东、顺丰是送货上门,百世快递都会放进快件箱,其他几家快递送到菜鸟驿站。”李女士掰着手指头说,脸上尽是无奈。

因此,如今《办法》出台,自然又“重燃”了消费者心中对于送货上门的期许。除了上述要求,《办法》还规定,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法》同时指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此外,《办法》也规定了违反条例将会面临的处罚办法。(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805/44932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