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文明条例实施至今处罚不文明交通违法79万余起

2019年07月13日 20:19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实施70天以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治理,对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加大宣传,使“文明当先 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26岁的天津姑娘小陈目前在北京工作,但每周会有一两天回到天津,近两个多月以来,她发现津城的交通状况越来越好。“以前过马路有时候一路小跑都过不去,现在车辆到路口基本都礼让行人先行,走在斑马线上更放心了。”不仅如此,小陈还表示,最近她在天津开车时,也发现临近路口“插队”的车已经很难遇到了。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研究制定落实方案,逐条分解《条例》涉及的法律和交通知识,特别针对很多驾驶人存在疑问的“礼让斑马线”相关行车规定,向社会公布了违法认定标准,并针对13种不同情形,制作发布了斑马线通行规则的视频动画,使“礼让斑马线”逐渐在本市机动车驾驶人中养成良好习惯。

据统计,《条例》实施以来,截至7月10日,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处罚机动车违规鸣喇叭、违规变道、违规掉头、驾车打电话、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79万余起,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行车走路、安全遵法驾车的理念在津城深入人心。

市民行车走路更文明

7月9日18时许,中环线贵州路交口。据现场观察,20分钟的时间里,该路口基本上没有闯红灯现象,每逢红灯亮起,过街行人都自觉等灯,骑车的人们也同样如此。当信号灯转为绿灯后,大家才纷纷通过人行横道快速通过路口,即使有行人走到路中央时信号灯变为红色,也会在路中的安全区等候,路口交通秩序井然。

《条例》实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最大限度地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现场“查处率”“管事率”,对于以往被很多市民忽视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教育,严格依法查处。从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情况看,近70天以来,全市交警现场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违法1.3万起、跨越护栏违法432起,整体违法行为呈大幅下降趋势,路口的交通守法率明显提升。(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713/44870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