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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2.5万辆 位居全国重点城市第6

2019年07月06日 09:31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今年前4个月,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7374辆,同比增长68%,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到83%。截至4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2.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比例接近4%,位居全国重点城市第6名。

市工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 2017年与2018年,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7.9万辆。在我市,在运公交车总量的36%是新能源公交车,累计已投运3670辆;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领域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我市还积极探索机关公务用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并在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等领域探索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政策体系创新方面,我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继印发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20余项,包括以《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作为全市推广工作的顶层规划,以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运营管理办法等作为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政策,以不限行不限购、核发专用号牌、对货车实施全额配发专用通行证等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以地补政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作为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的具体举措等等。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成为全国第一个对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应急管理、电池回收放置等进行明确规定的城市,被其他城市不断效仿;我市率先探索取消地方补贴政策,推广效果较前一年基本持平,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为全国统一取消地方补贴提供了可参考案例;我市在注重加强新能源汽车监管的同时鼓励多元化发展,真正做到在各环节都打开政策壁垒。(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706/44855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