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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条例”实施50天 津城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2019年06月26日 22:15

文明行为大家谈

截至6月22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50天。在此期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50余万起。与之相对应的是,红灯前,越来越多的非机动车、行人自觉等灯;斑马线前,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自觉礼让行人……

文明驾驶 通行提速

6月18日7时30分许,南开区海光寺路口,在记者观察的半个小时内,从路口辐射而出的南京路、卫津路、南门外大街沿线路段,所有车辆均各行其道,耐心排队等待,没有一辆车从直行车道内抄近路,再从临近路口处“加塞儿”压越实线后强行并道。在公安交管南开支队的二级指挥平台前,通过“鹰眼”系统监控违规并道违法车辆的值班交警介绍说,以前海光寺路口的机动车违规变道现象曾经非常突出,但最近一个多月以来此种违法已基本为零。

6月22日10时15分,和平区解放北路曲阜道交口,两辆前后行驶的小客车正要从解放北路右转上大光明桥,恰好一名行人沿与两车行进垂直方向的斑马线步行通过,两车不约而同停车等候,直到行人安全走到对面便道上,两车又继续右转向桥上驶去。“这个路口设置有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摄录,我们日常也设置有警力现场拦截违法车辆,对驾驶人进行当场宣传教育。”属地交警泰安道大队大队长邢毅表示。现场观察发现,在有行人欲通过斑马线时,直行和转弯的车辆基本都会主动减速停车让行。

重拳查纠 依法严治

在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过程中,公安交管部门从提高现场“查处率”“管事率”入手,加大执法执罚力度,对违法多、秩序乱、不文明行为多发的点位,安排重兵精兵执守,做到违法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截至6月22日,全市共处罚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50余万起,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1.1万余起、违规变道17万余起、驾车打电话1.5万余起、不礼让行人3万余起;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遵法率达到89.3%和89.1%。

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研发引入科技设备,全方位加大对交通违法的管控力度。引入人脸自动识别技术,在南京路营口道等路口设置了闯红灯自动抓拍曝光设备,并联合天津电视台开办曝光栏目,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查处。在南京路新华路交口等5处重点路口,设置了“禁止鸣号抓拍”电子警察,通过声呐技术定位声源、锁定乱鸣号车辆,依法严格予以处罚。同时,创新利用“鹰眼”高点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治理“加塞”违法行为,点对点调派路面警力拦截处罚,实现了“线上触警、线下布警、精准治理”。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共治共管,同步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等6项新举措,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5月1日起全市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措施以来,已有5.6万余名市民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实名注册。(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626/44831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