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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措并举保障患者用药 着力解决基层百姓买药取药难

2019年06月17日 20:14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

市卫生健康委通过优化药品保障流程、丰富药品品种品规、加大患者用药投诉管理、整治代取药附加条件的机构等措施,着力解决基层百姓买药取药难问题。从4月至5月,基层药品投诉分别同比下降了40%和75%,市民在基层取药难状况大有改观。

据介绍,市民在基层买药取药难问题主要表现为5个方面:一些大医院的慢性病用药品种品规在基层买不到,基层医院在保障患者临时性用药需求方面能力不足,代取药程序和证明手续繁琐不便民,村卫生室医保联网覆盖范围有限,一些专科疾病特殊用药基层医疗机构不能提供。

市卫生健康委从精准保障、预约服务、便民惠民等方面发力,实施“三锁定一承诺”,重点保障慢性病长期稳定患者的基本用药。锁定病种,保障重点人群,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作为重点保障病种,实现全面的药品保障。锁定用药计划,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慢性病患者建立长期基本用药保障计划,明确计划实施中药品品规要和大医院保持一致,囊括各种药品,强化30天长期处方制度,实现稳定的用药保障。锁定药品采购程序,建立基层申报、上级审核、快速采购机制,一般药品采购要在10天内完成,特殊用药一个月完成。实行用药保障承诺制度,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患者的长期用药、预约取药流程和时限等作出承诺,公布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同时,实施“三及时一优化”,全力保障临时性取药。基层医院药房要及时调整库存和结构,增加慢性病药品品种,尽量保持和大医院品规一致。及时进行用药替代调整,对基层没有的药品,要优化药品替代流程,做好解释和指导用药,及时开具替代药品。及时进行采购,对于基层医院没有、患者确实需要,且不能替代的药品,医院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尽快进入采购程序。优化预约取药机制,对有采购记录的药品,预约后3至14天完成供应,对于需议价采购的药品,原则上预约后30天内完成供应。

实施三项“一站式”服务模式,包括实施“一站式”便捷取药,对签约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稳定用药服务,用药计划和采购计划同步联动,实现慢病用药精准及时保障,简化代取药手续,采取医院内身份证登记等方式,后台做好实名制购药管理,不让患者或家属开具任何代取药证明。实施“一站式”医保联网结算,推动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方便农村居民就医取药。建立“一站式”用药保障,优化专科用药转介服务,对于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范围的专科性用药,合理引导患者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加强“三个统筹”,提升基层药品保障能力。推进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协同,在合理用药、实名制就医、药品采购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强化区卫生健康委区域管理职责,统筹做好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管理。通过引入“互联网+药品保障”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云药房”,推进现代物流配送药品的服务方式。

此外,通过加强监督考核管理确保措施落实,实施“三必须三严禁”,必须保证慢性病长期稳定的基本用药,严禁更换替代药品;必须保证患者代取药流程的落实,严禁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必须落实承诺制,严禁推诿拖延患者。实施最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对于贯彻执行不力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对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组织处理等。(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617/44808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