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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文明之光照亮津城夜市

2019年06月13日 21:54

文明行为大家谈

连日来,天津发展夜市经济正如火如荼,《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日渐深入人心,火了夜市,更要赢了文明。办好夜市与倡导文明密不可分,也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

开办夜市,是市委、市政府为发展夜间经济、改善群众生活、提升城市品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民消费和夜生活所需要的一个平台。办好夜市,要注重质量和效果,更要着力打造名副其实的文明夜市,使夜市成为展示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的一个亮丽窗口。

进入夜市的经营者要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绝不能“趁夜”将坑害消费者的伪劣商品混入摊位,要把“守文明、树文明”的理念融入夜市经营中,做令消费者信赖和满意的夜市经营者,这样也才会把夜市里的生意做红火、做长远。消费者进入夜市,也要时时处处讲文明,无论是言谈举止、穿衣打扮,还是选购商品、谈价论价,都要把文明摆在第一位,做文明的购物者和消费者,与《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项规定合拍。

针对夜市特点,有关监管部门更要自觉地担当尽责,切实加大对夜市的管理和服务力度,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让文明之光照亮津城夜市,使“文明夜市”成为津城的亮丽风景。(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613/44796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