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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动志愿者 社区广宣传

2019年06月10日 22:39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宝坻区多举措切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践行。目前,全区各村庄主要路口、宣传栏,社区出入口、楼门口、宣传栏,机关单位宣传栏、重点部位已全部张贴宣传海报。

据悉,宝坻区组织动员一家亲、一家人、圆梦公益服务队等20多个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各机关单位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深入街头、社区,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条例》内容、入户宣传、开展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分别组织了相应的宣传活动。下一步,该区将把《条例》的精神贯穿到迎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域创建文明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条例》精神、展示《条例》内容,深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同时,还要将《条例》内容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最美系列、新时代好少年等创建评选,列入各项评审细则中,以评选促落实,推动人人践行《条例》。(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610/44787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