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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现象越来越少

2019年05月22日 20:21

文明行为大家谈

截至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列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车辆违规鸣喇叭行为500余起。据现场值勤交警介绍,通过加强对中心城区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的治理,如今,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现象越来越少。 记者在河东区十一经路六纬路交口看到,一辆出租车沿十一经路右转驶向六纬路过程中,其前方行驶的车辆因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短时间停车等候,而该出租车等得不耐烦,连连按下喇叭催促前车。六纬路大队执勤交警杨晓建立即上前制止,并示意该出租车停到不影响通行的地带接受处罚。该出租车驾驶人表示:“是我不对。因为送客人赶时间,一着急就按喇叭了。”交警对其违规鸣喇叭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除了现场拦截查处违规鸣喇叭驾驶人以外,还在市区多个路口、路段设置了带电子屏即时显示车辆号牌功能的违规鸣喇叭声呐采集系统,重点针对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长期治理之下,违规鸣喇叭的驾驶人的确少了。对于违规鸣喇叭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根本目的还是促进驾驶人养成文明行车的习惯。(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条例》 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

市公安局110

市公安交管局110

市民政局88134949

市城市管理委88908890

市交通运输委88908890

市文化和旅游局12318、88908890

市市场监管委12315、88908890

市生态环境局88908890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522/44731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