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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半个月 遛狗拴绳了吗?
2019年05月17日 09:19文明行为大家谈
5月11日13时许,于家堡派出所接到一小区居民举报,称一居民外出遛犬未拴牵引绳,导致自己受到惊吓,值班民警李警官迅速赶往现场。当时,被举报人已经携犬回家。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李警官随后找到养犬人的家并调查取证。
据养犬人韩女士介绍,这只宠物犬是其从静海一处犬类救助站领回的患病无主犬,完成治疗后还将送回救助站。当天她携犬就诊回来之后,到楼下时将犬只松开让其自行上楼,所以未系牵引绳。民警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据本月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予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主人自认为狗不咬人
在位于南开区鼓楼附近的一个大型居民小区里,记者以市民身份和遛狗的居民聊天。“我家的狗性情很温顺的,只要不惹怒它,它是不会咬人的。”看着自家狗在眼前欢快地跑着,这位阿姨轻描淡写地说,狗有定时打疫苗,哪怕人不小心被抓伤,也不碍事。记者采访的半个小时里,看到了十几条遛弯的宠物犬,其中还有大型犬,但仍有近一半的主人不给狗拴绳,让狗自己跑。
遛狗不拴绳被吐槽最多
“最反感的是狗不拴绳子乱跑,狗主人还说‘别怕,它很乖,不咬人。你们的小孩子不要去惹它就好’。”居民李女士的儿子小时候被小区里的狗吓到过,现在,每当带着儿子在小区玩时,都会特别注意周围有没有狗,遇到狗就要离得远远的。三年级的小朋友童童告诉记者,最害怕在电梯里遇到没拴绳子的狗。“我有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吓得躲在角落,直到主人带着狗离开了,我才松了一口气。”
小区频现“地雷阵”
记者走访几个小区,几乎都可以看到狗在随地大小便。一位狗主人告诉记者,“从狗很小的时候就训练它不在家大小便,早晚大小便憋着等出门才解决。”
小区里一位孩子的奶奶吐槽,现在带着孩子在小区玩,需要特别小心地绕“地雷阵”。(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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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本市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示如下:
一、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
二、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三、养犬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期注册,取得合法养犬资格并及时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四、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内及外环线外的城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五、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业街区、饭店、医院、学校、游乐场、候车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517/44714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