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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天津实施车检新国标

2019年05月02日 18:34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5月1日起,本市将实行两项新的机动车检测国家标准。新标准对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做了相应调整,同时增加了车辆外观检查、车载诊断系统检查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等内容。

汽油车和柴油车均要开展车辆外观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烧机油或严重冒黑烟现象,以及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是否完好。汽油车和柴油车均要开展车载诊断系统检查,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车辆数据,查看是否存在故障码;车载诊断系统检查对象为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检查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11月1日起将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别项目。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检测,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11月1日起将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别项目。(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502/44684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