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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资金支持发展早餐网点 最高可获20万元

2019年04月28日 21:59

记者从市餐饮协会获悉,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天津市“支持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投入资金引导建设提升早餐网点,支持便利店开设早餐售卖服务,最高可获20万元资金支持。

根据规定,相关部门支持各区规范发展早餐网点,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早餐网点按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还支持便利店连锁企业在全市非居住区(商业街区、办公区、写字楼等)范围内开展早餐售卖,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便利店按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条件除涉及相关证照资格、经营规范外,还涉及了早点的品类要求。早餐网点所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油条、老豆腐、云吞、锅巴菜、豆浆等天津传统品种三种以上。其他如油酥饼、葱油饼、鸡蛋灌饼、馅饼(各种馅)、花卷、馒头、蒸饼、窝头、包子(各种馅)、炸糕、煎饼馃子、小豆粥、八宝粥、玉米粥、小米粥、鸡蛋汤、面汤、菱角汤、羊汤、牛奶、卷圈、藕夹、茄夹、茶鸡蛋和其他各种熟食、小菜等不少于8种以上。单店面积8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20个以上。

连锁便利店早餐项目应符合: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传统早餐品种5种以上,早餐服务只对集中配送的早餐食品进行加热,禁止现场加工制作,经营早餐食品要实行包装销售等。(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9/0428/44676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