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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和蓟州区宣讲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行为

2019年04月26日 21:08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连日来,天津市武清区和蓟州区积极行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集市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

日前,武清区在文化公园举行了一场宣传活动,志愿者现场通过有奖问答、讲故事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条例》相关内容。

蓟州区妇女联合会、蓟州区艳阳天巾帼志愿服务总队,在京津国色天香牡丹园连续开展两场“践行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行为”文艺宣讲活动。活动中,志愿者李子玉、张慧文以快板书的形式对《条例》中的内容进行了宣讲,让《条例》内容深入人心。(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26/44673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