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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乱涂乱画 随意张贴广告 罚!

2019年04月22日 20:28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等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津城多个小区,发现很多小区的居民楼前都张贴了5月1日即将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海报。下月起,将会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在海报上一目了然:膀爷、霸座、插队,罚!“广场舞”扰民,罚!行人闯红灯、跨护栏,罚!机动车违规鸣笛、变道、掉头,不按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罚!公共区域烧纸、搭设灵棚、“送路”,罚!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高空抛物,罚!露天焚烧落叶、秸秆、垃圾,罚!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等,罚!私搭乱建,罚!

对于《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这些条款,居民们普遍表示非常支持,希望5月1日以后,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家住和平区新欣里的刘士成大爷告诉记者,以往总有人在楼道里,甚至是住户的防盗门上张贴各类小广告,像“牛皮癣”特难看。虽然,居委会牵头多次帮忙清理,费时费力,但经常是前天清完,转天又被贴上了,很气人。

“居民气急了,也会自己采取行动,故意拨打小广告上的电话,把张贴小广告的人揪出来。”家住河东区春华里的王丽新大娘对此也深有感触,但最终处理结果也只是让张贴小广告的人自行把小广告清理干净,再无他法。

下月起,这种“不文明”行为,就该被处罚了!

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二千元罚款。(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22/44663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