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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贯彻落实《2018—2022年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

2019年04月13日 22:48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精准培训、全员覆盖,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更加深入,党性教育更加扎实,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知识培训更加有效,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改革更加深化。

(三)重要指标

1.局、处级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不同类别干部每年应达到规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学时数。

2.局、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5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2次严格党性教育,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每年参加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

3.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都要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4.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中,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

二、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大力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

(一)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课,作为各级干部学习大讲堂主题,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大学习、大教育、大培训、大普及,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把握宏旨要义、领悟精髓真谛,潜心悟道信道、坚定卫理护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培训效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大纲为指导,不断完善课程体系。用好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开发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例。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骨干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定期进行研修培训、教学研究、集体备课,不断提高理论教育质量和水平。注重研究式教学,组织学员研读原著、研究问题、深入研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普遍实行理论水平测试。深入研究理论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搭建理论学习网络平台,不断增强理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三)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有计划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脱产培训,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每年安排2000名左右局、处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参加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班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干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持办好各级干部学习大讲堂,坚持和完善新提任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紧密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体系

(一)突出理论教育主课之训。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突出党性教育主业之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加强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开展政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践行宗旨意识,筑牢信仰之基、从政之基、廉政之基。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作用,把警示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到嘉兴、井冈山、延安、西柏坡、古田、百色等地,以及周邓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

(三)突出专业化能力之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紧扣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的奋斗目标,实施干部专业素养提升计划。分专题实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点培训项目,引导和帮助干部念好“五所大学”,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利用国外优质培训资源,优选世界知名大学、一流培训机构,办好领导干部境外培训,培养全球视野、开放意识,打开脑袋上的“津门”。

(四)突出开展知识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和哲学、历史、科技、国防、外交等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抓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统战、民族、宗教、金融、保密、统计、城市规划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产权、心理健康等方面学习培训,加强形势任务教育,着力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干部。

四、坚持精准培训全员覆盖,优化分类分级培训体系

(一)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重点抓好局、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培训。每年举办区和市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讨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开展学习研讨。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局级领导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区和市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参加为期1个月以上的进修班学习,安排不少于2/5的区和市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为期1周左右的党性教育专题班学习。每年安排区和市部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为期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培训。每年安排150名左右区和市部委办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参加为期1个月的系统理论学习示范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市部委办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系统的领导干部开展培训。统战部门加强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加强机关公务员培训。重点抓好市级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区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市级机关处级干部参加专题研修。每年安排500名左右市级机关新任职处级干部和500名左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示范培训。各区抓好处、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市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干部参加培训;区直机关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双基”公务员培训工程。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

(三)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培训。重点抓好市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民营企业家参加培训。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市管企业、市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市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每年举办市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班、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专题班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期。认真落实“天津八条”,针对民营企业代表人物、民营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每年遴选1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班。市国资监管部门、各区和市管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抓好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重点抓好市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分类开展其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每年举办1期市属高校“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专题班,1期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专题班。每年举办2期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安排不少于1/5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和100名左右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领导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培训。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抓好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结合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教育培训,每年培训4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安排,承担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专家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定期举办我市高级专家国情研修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承办25期左右国家级、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每年培训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每年举办3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安排200名左右的新闻和文化工作骨干参加培训。每年选派30名左右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境外学习进修,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六)加强年轻干部培训。重点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加强政治训练和实践锻炼,实施年轻干部培训计划。每年举办2期年轻干部进修班,统筹安排200名左右副局级和正处级优秀年轻干部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每年举办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选调生党性教育专题班,抓好年轻干部示范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加大点名调训力度,确保每名年轻干部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组织调训。

(七)加强基层干部培训。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基层干部到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参加示范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加培训。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培训1000名左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分期分批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重点抓好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培训。各区统筹抓好基层干部培训,确保全覆盖。每年对农村、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一把手”的培训力度,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精准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帮扶计划。加强和改进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五、深入推进能力建设,建强干部教育培训保障体系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二期新建项目。强化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对全市党校系统的业务指导,加强教学督导、师资培养、质量评估,推进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对区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师资等的统筹。深化区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区级党校(行政学院)分类建设计划。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办学能力建设。整合市部委办局党校资源,建立行业系统党校。建好用好市国资委党委党校,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建设和管理。稳妥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文化资源和改革开放实践成果,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现场教学基地。指导社会培训机构有序参与干部教育培训。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交流协作,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二)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实施“天津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名师工程”,选拔培养100名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知名专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以业务进修、学术交流、科研攻关、实地调研、异地培训等为主要形式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每年选派5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加大区级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力度,3年内将区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轮训一遍。完善实践锻炼制度,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每年安排10名左右教师到基层一线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挂职锻炼。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1次课,鼓励退休干部返聘任教。建立市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推动优秀师资共享。

(三)积极开发课程教材。贯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大纲,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要求,重点开发一批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我市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加大教材编写力度,组织编写通俗易懂、有效管用,适应干部履职需要和学习特点的培训教材和基础性知识读本。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更新课程教材内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荐课程和教材,参加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好教材评审。

(四)创新方式方法。根据培训内容和干部特点,加大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的力度。高水平建设一批模拟演练教室、研讨教室、实训教室等市级现代培训示范教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设现代培训设施。推动市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案例库建设。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在线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岗位必备的基础性知识学习。

(五)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深度融合。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对标全国干部网络培训标准,2019年建成天津干部网络学院,健全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为运行维护主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建设在线学习精品课程库,迭代开发移动学习平台。建设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和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严把干部网络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加快推进党校(行政学院)“智慧校园”建设。

(六)强化学风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突出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教师管理,严肃教师讲课、参加会议、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学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学员管理九条规定,严格执行学习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定期开展学风督查。

(七)严格经费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可使用留存的党费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培训。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八)开展理论研究。发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和高校、科研院所学科优势,针对干部教育培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深入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用好市委党校党性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党性教育理论研究。办好干部教育培训刊物,积极搭建研究交流平台。

六、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一)完善需求调研制度。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突出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把需求调研贯穿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干部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商机制,精准把握培训需求,科学生成培训计划。

(二)健全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加大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干部的调训力度,完善点名调训制度。坚持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对5年内没有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的干部,及时进行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严格执行调训情况通报制度。

(三)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实行关键环节、重要事项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集体备课、教学督导、评价反馈等机制。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坚持重点班次干部管理部门跟班学习。注重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强化学员自我管理。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跟班联络员、班主任,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

(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学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研究探索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办法。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政治理论水平测试,探索对干部在职自学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对中长期主体班次强化跟班考察,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学员相互评价等方式,了解学员表现,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完善培训情况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

(五)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完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项目质量、课程质量评估。2020年前完成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2022年前对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评估一遍。完善项目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项目委托单位、参训学员、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学员、教师(或者专家)、跟班管理人员、教学管理部门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

(六)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制度。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应当注意了解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指导。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各级干部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具体实施意见,坚持分类分级,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组织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13/44646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