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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车让人没商量 加速抢行罚款100元记3分

2019年04月13日 22:48

4月10日上午10点。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车来人往,络绎不绝。

该路口是我市中心城区最繁华的交通要道之一。数据显示,机动车和行人平峰每小时流量分别是2720辆和4230人,高峰时段每小时6780辆和8960人。这里成为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治理和警力投入较大的示范岗路口。

记者在吉利大厦前观察发现,当该路口由南往北行人过街信号灯亮起绿灯,行人三三两两通过斑马线时,一辆从赤峰道方向驶来的黑色本田机动车正欲右转南京路。眼看本田车与斑马线左边过来的行人相遇了,本田车非但未停,反而加速抢在行人之前驶过斑马线。现场执勤交警见状,果断拦停车辆并引导其停在路边。

“先生您好,现在是绿灯,行人正常通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转弯车辆应该让行斑马线上行人。您刚才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应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交警当即开出了“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罚单。“知道机动车斑马线前应该礼让行人这码事。刚才着急赶路,觉得抢一步开过去也撞不上行人,就没当回事。看来这样开车还是不行。”本田车司机手捧罚单后悔地说。

营口道大队副大队长蔡建平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提醒市民注意的是,法规里没有设置机动车遇斑马线礼让行人时,行人通过方向是绿灯还是红灯这个前提,那么我们就应理解为,只要有行人通过斑马线,从安全角度考虑,机动车无论左转、直行还是右转,都必须礼让,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换句话说,机动车和行人同在斑马线上时,可以说行人是优先的。”蔡队长同时强调,行人要注意不能闯红灯,否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将面临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13/44646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