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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全部落地

2019年04月13日 22:17

魅力天津 拥抱世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金改30条”)正式实施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都有较大幅度增长,银行机构为区内货物贸易A类企业办理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贸易投资简政放权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同时区内个人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也有效提升了个人跨境人民币使用的便利性。

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区内跨国公司集团开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真正实现全球资金管理模式下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调拨。

租赁创新政策效果逐步显现。融资租赁可收取外币租金、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企业因此减少汇兑损失最高达2%。天津分行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了多个全国“首单”和“第一”。充分发挥了天津租赁特色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对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特别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性强的区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建。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落户天津,对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金融集聚效应亦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

截至目前,“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已全部落地,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绿地森林效应不断扩大,有力支持了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13/44646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