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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提速

2019年04月13日 22:15

魅力天津 拥抱世界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为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步入一个新阶段。天津市工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大数据核心及关联产业规模已超过350亿元。

据负责人介绍,2018年9月,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自承担的大数据项目列入工信部“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其中,超算中心的“自主支撑的产业创新与公共共享大数据示范平台”可向社会广泛提供数据资源、计算能力等基于数据的技术支持等服务;曙光公司的“面向城市民生服务的大数据智能平台”可满足民生公共服务协同对民生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推动大数据技术在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等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应用;南大通用的“通用性大数据存储管理分析平台研发及应用推广”项目将实现海量、多源、异构大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分析等功能,以解决金融、电信等行业用户对大数据统一存储管理的共性问题。

据介绍,2018年,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在高新区建成投用,并与京东云、天津联通、中经云数据中心等11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可承载4万到7万台服务器同时运行,填补了天津市大型、高等级数据中心的空白。截至2018年底,天津市大数据核心及关联产业规模已超过350亿元。

据悉,作为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批复的7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中唯一一个跨省综合试验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根据《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京津冀地区将推动数据资源对接、数据企业合作、数据园区共建,打造以北京为创新核心,天津为综合支撑,河北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石家庄为应用拓展的大数据产业一体化格局。天津将构建完善的大数据发展和产业支撑体系,促进协同创新,打造大数据与超级计算、云计算、云存储融合环境;推动航运、金融和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旅游大数据开发应用示范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和数据资源聚集服务区。(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13/44646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