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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让科研人员真正实现“名利双收”

2019年04月06日 11:08

怎样才能让科研单位的成果不再束之高阁?科研人员的成果收益到底如何分配?要解决科技人员的活力问题,就是要解决科技人员所面临的利益问题。为切实解决科研和经济“两张皮”的老大难问题,我市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痛点”,以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反复调研,推出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为确保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有关文件落实落地,日前,市科技局等九部门面向全市16所市属高校、64家科研院所、100个科技型企业以及3000名科研人员,通过单位自查、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估等形式全面完成了全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调研数据显示,政策知晓度整体较高,科研单位的知晓度可达100%;科研人员的知晓度平均达到92.46%(其中高校93.49%,科研院所91.63%,科技型企业92.54%)。高校、院所和企业的科研人员对政策整体满意度达到87.85%。

据市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出台后,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处置、项目管理、分配奖励等多个方面的自主权,切实解决了科研人员利益分配方面的十几项问题,让科研人员真正实现了“名利双收”。天津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印寿根说:“过去对这类企业委托项目有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打击了不少老师的积极性。激发创新人员活力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出台后,大家能够光明正大地依据文件取得收益了,比较有成就感。”

自主权充分下放后,高校院所创新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自查结果显示,超过50%的高校院所根据实际,优化了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通常为7:3),有些单位最高调整到4:6。超过90%的市属高校和65%的科研院所制定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公示及异议处置制度,超过80%的高校和近50%的科研院所完善了横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和分配办法,绩效支出得以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87%的高校通过实行自主分类评价,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市场化工资制度引进了大批高层次人才。

日前,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的项目团队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一套钢管换型设备的改造,由人工改为自动换型后,帮企业大幅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副教授李大华告诉记者:“企业对项目时间要求严格,而我们程序审批较慢,无法保证按时完成任务。过去企业找上门来合作项目,我们也不敢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成果锁在抽屉里。这些激励政策出台后,高校在科技成果处置、项目管理、分配奖励等多个方面获得了自主权,我们跟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畅通,产学研合作的心气越来越高了。”

“解决科技人员创新活力问题,就是要解决科技人员的利益问题。配好政策、配足服务,让科研人员获得足够的‘自主权’,获得足够的激励和奖励,才能把政策的效能切实发挥出来。”市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卡脖子”的问题解决了,科研人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成果转化的心气也更高了。体制机制突破后释放的政策红利,正在逐渐显现,真正做到了政策出台后“落地有声”。

自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高校和40%的院所建立了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近两年工资年增长幅度普遍在10%左右,最高超过20%。24家高校和院所向1223名科研人员分配了横向课题绩效奖励,涉及横向课题3470项,合同金额近1.12亿元,人均横向课题绩效达到9.16万元。近两年共有15家高校院所840人次科研人员获得成果转化收入奖励,人均收益达到10万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06/4463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