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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蓟州多人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被依法查处

2019年04月04日 00:08

近期,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火险时有发生。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天津各部门严阵以待,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作为本市唯一的山区,蓟州区被誉为天津的后花园,全区林木绿化率达到53%,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4%,位居京津冀区域前列,森林防火也是该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3月29日,蓟州区区长廉桂峰下达了《蓟州区人民政府令(蓟州政令〔2019〕1号)》,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蓟州区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并制定颁布了《蓟州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

按照《禁火令》要求,蓟州区从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为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全区林区及距林区200米范围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违章烧荒、烧田土坎、吸烟、乱扔烟头、燃放鞭炮、上坟烧纸、玩火自娱等动用明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和景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和室外用火,严禁销售、放飞孔明灯(许愿灯)等空中悬浮的易燃、易爆品,并公布了森林火情迅速报警电话29125119。

同时,蓟州区要求各防火责任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看护、管控和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31日10时30分许,五百户镇东五百户村南山着火,五百户镇政府,区安监、林业、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置,至14时许火情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此次火情过火面积达30余亩,起火原因系仇某(女)回乡祭祖,上坟烧纸不慎将周围杂草引燃引发火情。现仇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当前,全区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又逢清明祭扫高峰,五百户、下营、别山、尤古庄等镇乡相继发生因上坟烧纸引发的火情,公安机关依法对下营镇两起火情案件当事人张某、董某、王某、王某川等4人行政处罚,另多起案件正在调查中。

《禁火令》发布以来,蓟州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分区域负责的基础上,加大了督查力度,蓟州区林业局主管领导与各科室工作人员分成6路,全员出动不间断地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查督导,重点对进山路口、巡护人员在岗情况、清明扫墓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流动宣传车和“小喇叭”广播,宣传森林防火。对于旅游游客,实行严格进山登记检查制度,严禁将打火机等物品带进山林。

另外,针对目前正值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活动增多,蓟州区各村街镇都加大了文明祭扫的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不烧香烛纸钱。

在礼明庄镇,各村两委干部走街入户发放《礼明庄镇文明祭扫倡议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到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队伍中来,预防火灾发生,礼明庄镇各村还成立清明节期间防火巡查队,针对村庄周围重要点位、田间墓地等重点地域深入开展清明节期间防火巡察。

上仓镇也下放倡议书,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忆一段往事,清扫墓碑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减少纸钱焚烧,做到不在林地、路边、墓地烧纸焚香、放鞭炮,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蓟州区各村镇干部对负责区域的扫墓活动进行值守,随身配备铁桶、水桶等工具,确保每家每户扫墓安全。(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404/4462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