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市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2019年03月25日 23:37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深化社保制度改革,降低企业社保负担与提高群众社保待遇并举,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职工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们要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完善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市人力社保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实现退休人员待遇按新办法计发、按新制度领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准备工作。妥善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稳定企业预期、保障参保人权益,确保平稳过渡。”

“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面,今年我们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工作,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提高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等待遇水平,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促进职工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深化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国企工资调控指导,建立与劳动力市场、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引导和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分类调控,下放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权限,扩大单位分配自主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325/44609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