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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兼职工作4天 竟需追讨工资俩月

2019年03月02日 00:08

市民小刘去年12月通过北京德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找了一份在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整理的兼职,由于岗位被频繁调换,她在工作4天后提出辞职,其间其应获得110多元的工资,但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没有拿到这笔钱。

市民小刘:兼职4天报酬迟迟未付

去年12月10日,小刘通过北京德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来到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成为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当时,德佑公司表示,兼职人员每天有工作量标准,多劳多得,工作一周后完不成既定工作量辞退并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工资,达到100%工作量额外奖励100元。

小刘的主要工作是将所有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因为是流水线工作,其没活儿时要去学习其他岗位的操作,但熟悉新岗位需要时间,工作速度就会变慢,这直接影响了其工作量,加之经常被返工,小刘自觉无法完成既定工作量,于是在工作4天后提出了辞职。当时,德佑公司表示可以为其结算工资,但要等到下个月与同批次人员一起结算支付。

一个月后,工资没有到位,小刘再次询问,得到的答案还是等。其间,小刘拿到一份工资表,显示的确有其工作量,合计工资是110多元。2月24日,小刘被告知不会支付其工资,原因是“工作未满一个月试用不合格”。小刘认为,虽然工资只有100多元,可工作4天她付出了劳动,也产生了工作量,这笔报酬是自己应得的。

德佑公司:未故意拖欠已协商解决

记者查询后得知,去年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实施政府招标采购,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此后该公司委托北京德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进行了人员招聘。于是记者首先联系了汉王科技负责该项目的一位叶姓女经理,对方表示,其只负责业务,兼职人员的工资问题还是要联系德佑公司。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北京德佑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张经理回复称,小刘于去年12月通过网络渠道应聘该公司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中明确注明须至少工作一个月。小刘于当月11日参加入职培训,15日自行离职,未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期限,因此视为其自愿放弃薪资,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问题。

后经协商,德佑公司支付了小刘4天的劳务费用,并决定今后的工作中,制定更加严谨、明确、细致的招聘规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302/4457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