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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津落户不择手段 男子铤而走险伪造结婚证

2019年03月01日 23:53

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的办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审批流程,但有的人为了借助户籍享受到相关待遇,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近日,男子刘某为让妻子、继子落户天津,使用伪造的结婚证,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籍河北省廊坊市的刘某于早些时候办理了落户天津的手续。2017年他与河北籍女子张某再婚,张某与前夫生育的子女由他们二人共同抚养。日前,刘某准备将张某及继子的户口办理投靠,以便落户。咨询了夫妻投靠相关政策之后,刘某了解到,对于再婚家庭,应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满3年后,才能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手续。

近日,刘某在公安武清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办理夫妻投靠落户登记手续时,民警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刘某提供的结婚证有伪造的嫌疑,遂将情况通报给泉兴路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派出所民警工作,很快便从廊坊市民政部门得到证实,刘某提供的结婚证系伪造的。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供述了其使用伪造的结婚证件,改写结婚登记日期,为妻子及继子办理投靠落户手续的违法事实。现刘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的证件被武清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301/44572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