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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在地下车库装充电桩遭拒 这事卡在哪儿?
2019年02月16日 10:24新能源汽车在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先天优势,因此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同时受摇号、限行一系列政策的限制,不少有购车需求的市民也把目光聚焦在了新能源车上。今年年初,市民张先生便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可是在安装充电桩方面却遭遇了难题。
市民 有固定车位申请安装却遭拒
张先生住在南开区天康园社区,小区有地下停车库,他也有属于自家的固定车位,符合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在购买这辆新能源车之前,他向物业咨询,对方同意他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觉得万事俱备,张先生随即购买了新车,可没想到,当他向当地电力营业厅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却被告知不能安装。
一个多月来,张先生每天只能把车开出去找公共充电桩充电,但由于目前公共充电桩不是很普及,不但找起来费劲,充电时间也比较长。“买辆新车本为了出行方便,现在却徒增了烦恼。”张先生无奈地说。
电力部门 情况复杂全力配合解决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结合用户固定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鼓励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居民区公共停车位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私人居住地公共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想申请个人充电桩报装的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充换电设施报装申请表》、固定车位产权证明以及物业部门同意施工和使用充电设施证明材料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即可办理。
既然有明确规定,那张先生安装充电桩究竟卡在哪个环节呢?记者就此联系了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
该公司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天康园小区进行了实地勘察。很快,该公司回复称,天康园小区系电力企业直供用户。在开发商向电力企业报装初期,已将该楼盘地上地下建筑进行了规划,其中小区内居民照明、电梯、二次供水等配套设施用电属于电力部门供电范围,而地下车库部分属于开发商用户站供电范围。业主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施,站址、充电桩建设路径等事宜,涉及小区内部规划,且业主充电设施报装需求需要用户专用站(开发商资产)供电区域改为电力部门公用供电建设安装,而新增负荷需求,接入愿景远远大于现有供电范围能力,内部情况复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有配电设施确实无法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申请的,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抓紧实施改造。”考虑到新能源设施的逐步推广与普及,电力部门正在与物业部门积极协商,做到全力配合,在满足安全供用电条件基础上,协助解决用户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216/4455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