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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发朋友圈挑衅 男子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02月16日 09:48

2019年是本市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年,但在大年三十当天,竟然有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口出狂言,公然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日前,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将该男子抓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月11日上午,公安北辰分局获取线索,称有一男子

于大年三十当天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段放烟花视频,并配有“XXXX(脏话)赶紧抓我来”的挑衅文字,造成恶劣影响。民警通过线索发现该条“朋友圈”发布于2月4日(大年三十)18点05分。2月11日下午,分局巡警支队三大队会同双口派出所、网安支队等联合开展调查,很快锁定其位于本市南开区的藏身之处,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讯问,涉案男子周某对大年三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视频并配有挑衅性文字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周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216/44557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