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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引入社资

2019年02月03日 23:29

为加强对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与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日前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城镇污水应当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标准确定污泥处置方式,保证污泥处置无害化。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监测台账,并公开环境信息。(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203/44547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