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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业用电价每度降0.05分 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负担2900万
2019年01月24日 23:58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5分。
据了解,此次降低电价主要是因为停征随电价征收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过去,我市对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分。由于基金计入电价征收,我市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后,应相应降低电价水平。此次按照“向谁征收,让利于谁”的原则,停征基金腾出的空间全部用于等额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负担2900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电网公司、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降低电价政策措施,做好电价调整、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各转供电经营者要将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同时提醒各终端电力用户,如发现有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或88908890投诉举报。(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24/44530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