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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幸福城小区:业委会与业主因更换物业起纠纷
2019年01月20日 18:24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北塘街的中建幸福城小区,是中建地产推出的小区。自楼盘建成以来,一直是由晓波物业为小区的综合环境和4000多户、近万名业主提供各项管理服务,并得到业主的一致肯定。
2018年5月11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本应代表业主利益的委员会,却擅自更换物管公司,使4000多户业主权利受到侵害。
业委会换物业,业主不知情
2018年11月初,业委会在没有邀请任何业主,未召开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只邀请除晓波物业公司和另外一家新物业进行投标,直接宣布竞选规则并进行新的物业公司竞选。业委会换物业,作为最重要的服务对象业主不在场。业主对于业主委员会制定的选聘物业公司及选举过程倍感质疑。
业主李女士表示,在电话投票过程中,业委会工作人员以中建物业是属于国企为由引导她选投中建物业,当李女士表示她要投票给晓波物业时,业委会工作人员直接挂掉电话,李女士认为业委会这样的行为,使自己作为一名业主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业委会更换物业的程序不合法
业主王先生想参与监督计票统计活动,业委会却以选票、录音内容涉及业主隐私,不便向大众公开的理由拒绝王先生。后通过当地片区民警的协助,业委会同意业主选两人为代表观看唱票过程,但不可参与计票环节。王先生表示在电话投票、走票、唱票和计票等环节存在众多疑点,唱票环节中建物业1302张票同意票,投票人数并未超过小区内总人数的一半。之后却按照“多数票”规定,按照比例分配,最终得到2613张选票,从而占业主总数的60%。这样荒唐的计票方式,毫无公信力可言。
国务院2016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业委会与中建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没有公示,广大业主并不知道合同内容,是不是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会不会存在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合同条款存在,业主们并不知道。
在业委会更换物业的时候,应该筹备业主大会,并提前告知全体业主;制作投票证,核对业主资格;业主委员会按会议议程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业委会理应恪尽职守,保障业主权利才是稳定发展的根本所在。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9/0120/4451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