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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奖举报通告

2019年01月09日 19:53

为严厉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

1.以会议销售、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2.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

3.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保健品传销行为。

二、奖励标准

1.提供违法线索,经初步核实涉嫌违法的,奖励人民币1千元。

2.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基本符合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3.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并提供影像资料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奖励领取

1.奖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市市场监管委统一管理。

2.同一案件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先举报人。

3.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四、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可拨打88908890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六、本通告由天津市“打清整”保健品乱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适用于专项整治期间,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止。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09/4449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