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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莉:现场办案 让居民少跑腿
2019年01月09日 19:47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
天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院长刘莉,所有干警同事都对她十分敬佩。在大家眼里,刘莉不仅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而且身居领导岗位敢担当、善作为,经常带领大家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方法,将全院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当地许多居民都夸她一心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帮百姓分忧解难。
作为一位从基层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的法院院长,刘莉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熟悉法律工作,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破解难题能力。“近年来,棚改成为红桥区重点工作,司法部门必须服务好配合好,需要我们围绕棚改实际情况动脑筋、想办法。”自上任以来,刘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并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和全区工作大局思考谋划。
“红桥区人民法院创建的西于庄派出法庭,就是刘院长主导推出的一项专门服务棚改工作的具体举措。”法官贺长滨深有感触地说,“派出法庭由坐堂办案向棚改现场延伸,通过免费进行调解,帮助棚改居民达成家庭调解协议,既化解了居民家庭矛盾,又促进了棚改搬迁进度,深受群众欢迎。”
为了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想,刘莉要求参与棚改司法服务的同事们,不辞辛苦、耐心帮扶,尽最大努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到政策的实惠。她经常利用休息日深入棚改现场了解群众诉求和司法服务难题。当她得知派出法庭现场办公急需电子印章时,现场即刻与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复协调,克服困难及时铺设一条专用光缆。电子印章的顺利启用让达成调解协议的棚改居民既省时间又少跑腿。如今,派出法庭的服务范围已由最初的西于庄一个棚改片区,延伸扩大到西沽南、丁字沽等全区所有棚改片区。仅2018年就接待法律咨询5230人次,达成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275件。该派出法庭因服务保障棚改业绩突出被评为市级为民服务示范岗。
在扫黑除恶专案等重大工作中,刘莉坚持靠前指挥、一线参战,带领干警圆满完成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的开庭审理任务。她带领全院不断深化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率先在全市出台《组建审判团队的规定》等七项配套改革文件,员额制改革成功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二十大案例。(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09/44496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