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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增养老待遇提高医保待遇 让百姓老有所养医有所保

2019年01月06日 23:53

近日,记者来到宝坻区高家庄镇北苑庄村,在农户王大爷家里,他面带笑容告诉记者:“以前养老全靠子女,现在我和老伴儿加起来每月都能领到800多块钱的养老金,生活舒服多了。”

“现在全区农村老人基本都有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没上保险的,还有老年人补助。”宝坻区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近年来,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实现“老有所养、医有所保”。

“去年本市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增幅达5%,共有213万多人受益。”市人社局局长杨光介绍,“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均2912元提高到3073元,实现14连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7元调整为295元。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0岁到70岁113元、70岁到80岁123元以及80岁以上133元,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多亏有了医保这颗‘定心丸’。”家住河北区望海楼街的齐怀顺,老伴儿糖尿病并发肾病,出院后,仍需每周透析3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报销的额度都在提高,现在还有了大病医疗保险,差不多能报销个七八成。”齐大爷告诉记者。

据悉,刚刚过去的2018年,本市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上调了医保门急诊报销待遇,职工医保由5500元提高至6500元,居民医保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惠及城乡1100万参保人群。同时,本市加快推进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截至2018年三季度,共有18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34.3万人次完成备案管理,累计实现5.6万人次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发生金额13.7亿元。 (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06/44489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