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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收费

2019年01月05日 01:32

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收费和各类保证金,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为确保天津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市发改委出台了相关配套细则。

“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收费和审批过程中的服务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市发改委收费处处长王剑锋介绍,一是对已经取消的中介要件或由申请人作出符合审批条件承诺的中介要件,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停收。二是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从严从低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三是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目录清单制度。

本市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政策执行上一视同仁,不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同时,我们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每年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将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依托重大项目库和PPP项目库,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领域项目库。此外,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台账、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列入失信“黑名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05/44484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