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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 保障职业年金基金安全

2019年01月03日 23:24

 为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合理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职业年金基金安全。

很多人会问什么是“职业年金基金”?这就要从“职业年金”说起,这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非社会保险,也非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的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实账积累形成了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设立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本市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政策,建立和调整工作机制,对违规问题处理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对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管。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的代理人,从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中选择、更换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托管银行,委托开立归集账户。建立长期稳健投资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拟定并适时调整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9/0103/44481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