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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12月20日 19:36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磊、教导员胡晓宏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8年3月6日,监督检查发现,尖山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磊办公用房面积和教导员胡晓宏办公用房面积分别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62.22%、60%。石磊、胡晓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金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8年3月5日,监督检查发现,桃园街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张金生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60.44%。张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学胜、教导员杨树茂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8年3月6日,监督检查发现,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学胜、教导员杨树茂办公用房面积均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66.67%。于学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树茂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西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220/44448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