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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16时起天津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8年12月04日 00:43

 经市政府批准,11月30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1月30日12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经预测,12月3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2月3日16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204/44413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