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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30名村民集中办卡 团伙诈骗银行贷款案中案告破

2018年11月27日 23:49

几名无业人员谎称某商业银行行长是他们的亲戚、某某商业银行信贷科负责人是他们的哥们儿,村民只要到指定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刷流水”并包装根本没有实际经营的公司,就能申办“无息无期”贷款。每个村民可贷款30万元左右,且“不用归还贷款”。在几人的花言巧语之下,30名蓟州区某村村民受骗,犯罪嫌疑人利用村民的信用卡通过POS机套取现金,然后再贷款146.6万元。得手后,犯罪嫌疑人给了5名贷款村民每人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据悉,目前警方已追回全部贷款,为银行和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

预谋诈骗银行贷款

昨天,记者在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采访时,办案民警刘立超介绍,此次诈骗银行巨款案中案,主要涉及3个核心人员,一个是在逃人员马某(男,38岁)、第二个关键人员李某(男,44岁)、第三个环节人员刘某(女,37岁),均是无业人员。马某是蓟州人,曾多次因诈骗钱财被警方处置。李某于2001年11月在老家内蒙古赤峰因绑架勒索他人6万元被内蒙古警方抓获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满释放后在蓟州区做绿化生意。刘某中专毕业后曾在银行工作,主要跑贷款业务,熟悉贷款业务流程。

2014年初,李某在网上认识了马某,两人见面后预谋利用信用卡套现,并按比例分赃,然后诈骗银行贷款。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实施作案,李某听从马某指挥,对蓟州区某村村民谎称某商业银行行长是他的亲戚、某某商业银行信贷科负责人是他的好友,只要按照他所说的方式申请办理银行卡和“无息无期”贷款,每个村民可贷款30万元左右,且不用归还贷款。李某的朋友王某某通过各种关系,为李某找到了30名想办理贷款的村民。

30名村民落入圈套

2014年春,李某按马某的指令,带领30名村民办理“贷款”。李某在刘某的“帮助”下,到某商业银行西青行、南开行办理了30张信用卡,并把30名村民的信用卡收到他的手里。之后,李某等人持30名村民的信用卡“刷流水”,通过POS机套取现金30万元左右,用于“养卡”、挥霍。

其间,李某、刘某等人在东丽区分别包装没有实际业务的虚假物流公司。银行工作人员核查所谓的物流公司后,李某、刘某等人再包装第二批虚假物流公司,且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李某、刘某等人利用某商业银行漏洞,顺利贷款146.6万元,并给了5名村民共40多万元的“好处费”。之后,李某、刘某等人把银行贷款占为己有,很快离开天津。

主要嫌疑人落网

2015年11月4日,办理贷款的30名村民陆续到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报警,称他们被骗了,出现贷款逾期不还的情况,诈骗人就是李某。警方展开侦查,逐一调查取证,掌握了李某、马某、刘某涉案的情况,遂展开抓捕。3名主要嫌疑人被蓟州警方上网追逃。

2018年5月8日,李某在赤峰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并被移交到蓟州警方处置。李某交代了诈骗案情。警方在侦查案件时,5名得到“好处费”的村民中有4人全部退款,退款达30多万元,其中一村民王某获得10万元“好处费”,但无能力偿还银行。王某被相关部门批准逮捕。后经警方大量工作,刘某于今年8月24日投案自首,但她已怀有身孕,被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7日,刘某主动退还某商业银行贷款本金共计103.6万元。11月中旬,蓟州警方已全部发还某某银行被骗贷款。目前,李某、王某已被相关部门批准逮捕,刘某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马某。(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27/4439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