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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动“大棚房”清理整治向纵深推进 四举措确保还地于农

2018年11月24日 21:32

本市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对全市设施农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目前,整治行动进入攻坚阶段。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大棚房”排查和清理整治向纵深推进,提高复垦标准及生产水平,确保真正做到还地于农。

截至10月15日,本市共排查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农业设施10.87万个,共排查清理“大棚房”和违法违规非农设施、看护房超标问题3275个,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034亩;已完成整改的问题2582个,其中拆除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014亩,整改率98%。

四项举措分别为:对全市农业设施违法违规问题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梳理,确保排查清理无死角、全覆盖,对重点整治的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和大棚内建房等问题,督促各区尽快整改,力争本月底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对农户自用且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看护房面积超标问题,做细工作,切实予以规范,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保障设施农业良性发展;提高复垦标准,及时恢复生产,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育苗、农资等专业服务,专门出台《闲置设施盘活实施方案》,将部分整改后缺乏种植经验和技术力量的园区纳入全市闲置设施盘活范围,鼓励各区通过加大招商引资、组织科技人员下乡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政策扶持等方式,提高复垦标准及生产水平,发挥设施农业对全市“菜篮子”的供给保障作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为防范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督促各区将农业设施的监管责任压实到村,监管任务压实到人,实现日常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还地于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24/44395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