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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检察院与辖区民政局共同签署规定 重点做好四类人群司法救助

2018年11月22日 20:43

为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促进辖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健康发展,近日,河北区检察院与辖区民政局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沟通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记者采访获悉,此《规定》共十六条,对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具体分工、配合衔接、案件移送以及后续长效帮扶机制都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定》指出,河北区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四类人群,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同时,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动意识,扩大救助规模,努力实现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22/4439130.shtml